{"attachments":[{"id":"4b064dea-08a0-4c0a-b93d-c3245b4dd955","project_id":"32651112-62c8-49dc-96e6-8aa571648ac8","url":"https://www.mol.gov.tw/media/h2mlv024/%E5%8B%9E%E5%8B%95%E9%83%A8%E4%BA%BA%E6%B0%91%E7%94%B3%E8%AB%8B%E6%A1%88%E4%BB%B6%E8%99%95%E7%90%86%E6%99%82%E9%99%90%E8%A1%A8.pdf?mediaDL=true","filename":"勞動部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mime":"","bytes":0,"key_points":"","extract_status":"pending","downloaded_at":null,"created_at":"2026-09-09T02:51:41.746859+02:00"}],"project":{"id":"32651112-62c8-49dc-96e6-8aa571648ac8","title":"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title_normalized":"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sponsor":"勞動部","agency":"勞動部","kind":"subsidy","taxonomy":["文化與教育"],"region":"台灣","deadline":"2026-10-19T00:00:00Z","starts_at":"2026-09-08T00:00:00Z","announced_at":null,"budget":"","eligibility":"1. 於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n2. 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0日者。\n3. 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n4. 於115年9月8日至115年10月19日，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11月18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生活扶助金。\n5. 申請人子女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summary":"提供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以補助生活費用，可與其他就學減免併領，申請期間為115年9月8日至10月19日。補助金額依子女就學學校類型及數量計算，公立高中職每學期4,000元，私立高中職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1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26,000元，並對獨力負擔家計或多子女就學再加給20%。符合特定失業給付或求職登記條件且子女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url":"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8953/post","url_status":"ok","url_checked_at":"2026-11-05T11:16:28.879741+01:00","source_id":null,"snapshot_id":"5ea3daa7-667f-4438-adbb-47fe95617aa6","spec_id":null,"lifecycle":"open","first_seen_at":"2026-09-09T02:51:41.605851+02:00","last_verified_at":"2026-09-09T02:51:41.649143+02:00","created_at":"2026-09-09T02:51:41.606905+02:00","updated_at":"2026-11-05T11:16:28.881039+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