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hments":[],"project":{"id":"d8684777-9efa-4f19-8948-8828c5130c90","title":"桃園市115年農業生產機具(設備)補助計畫","title_normalized":"桃園市115年農業生產機具(設備)補助計畫","sponsor":"","agency":"桃園市平鎮區公所","kind":"subsidy","taxonomy":["農業與食品"],"region":"台灣","deadline":"2026-08-31T00:00:00Z","starts_at":"2026-02-03T00:00:00Z","announced_at":null,"budget":"","eligibility":"1. 申請人戶籍需在平鎮區。\n2. 需具備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n3. 需最近1個月內之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農地面積大於500平方公尺且在本市轄內）或農保證明、發票及出廠證明等合法經營權資料。\n4. 售價超過新臺幣3萬元之農機具，需另檢附農業試驗所性能測定報告。\n5. 售價1萬元以下機型不予補助（鏈鋸、農用抽水機（非定置式）引擎式1英吋除外）。\n6. 每位申請農民以補助1台為原則，且以新品為限。","summary":"桃園市115年農業生產機具(設備)補助計畫旨在協助平鎮區農戶購買新式農業機具，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申請期間自115年2月3日至8月31日，預算用完即止。補助對象為戶籍在平鎮區且具備合法耕地（面積≥500平方公尺）之農民，需提供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及土地登記謄本等文件。補助比例為一般農機售價的1/3、充電農機的1/2，每戶限補助1台新機，且售價未達1萬元之機型（除鏈鋸及1吋引擎式抽水機外）不予補助。售價超過3萬元之機具須另附農業試驗所性能測定報告。","url":"https://www.pingzhen.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5613\u0026s=1606630","url_status":"bad","url_checked_at":"2026-09-05T13:20:10.901733+02:00","source_id":null,"snapshot_id":"9ebb7695-f76f-499a-b3c5-6fcc3a512155","spec_id":null,"lifecycle":"open","first_seen_at":"2026-08-12T08:30:33.367061+02:00","last_verified_at":"2026-08-12T08:30:33.398229+02:00","created_at":"2026-08-12T08:30:33.368676+02:00","updated_at":"2026-09-05T13:20:10.908567+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