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南島文化共識開放空間會議
OST 行動計畫徵選簡章
南島文化共識開放空間會議已連續舉辦 3 屆,初衷是希望讓民間的聲音能有一個暢通的管道讓公部門有機會聽見,並且透過這個平台讓有志於南島文化發展的個人或團體,可以互相組隊,成就彼此共同的目標,因此在每一年的討論都會拋出各式新的議題。為了讓這些想法有機會落實,不再流於空談,臺東縣政府將收攏過後的議題分類,由本府挹注相關經費給有志行動的團體,一起將我們口中的種種理想,付諸實踐。
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申請類別
- 南島OST共識開放空間會議最早是邀請大家來討論,我們所認知的南島是什麼?臺灣原住民等於南島嗎?血統是否定義一切又或者是認同大於血緣?
- 隨著討論的逐漸深化以及擴及到全台灣各地對南島有興趣的人們,這些都不再是限制,而是一群對南島文化有興趣的團體對特定想要促成的目標一起拼湊出可能的解決方案。
- 今年的申請類別包括:
- 文學類
- 工藝類
- 音樂類
- 食衣住行類
- 平台類
- 其他創意類
歷屆OST議題成果參考
- 2023 | https://reurl.cc/ZloZ83
- 2024 | https://reurl.cc/XabZYj
- 2025 | https://reurl.cc/1kWXAQ
申請資格
- 合法立案之團體或公司組織
- 計畫案內容須對臺東地區之南島文化發展有相關助益。
- 符合上述兩項資格者,歡迎申請。唯每提案僅能擇一類別申請。
申請時間及方式
- 時間:2026 年 2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止
- 送件:將申請書、立案登記證明與有利徵選之附件裝於信封或包裹內,於外封上標註「申請 2026 南島文化共識開放空間會議 OST 行動計畫徵選」,以掛號或宅配寄送,日期以郵戳為憑。
- 地址:950 臺東縣臺東市南京路 25 號 /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鄭又銓 收。(電話 089-342405#509)
- 專人送件,須於 2026 年 3 月 20 日 16:00 前送達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 請一併將申請書電子檔寄送至 v30040@taitung.gov.tw
申請書內容與格式
- 準備前請先閱讀循臺東縣政府文化類補助及捐助案件審查原則(參考網址:https://reurl.cc/LQoV97),並依此規定撰寫申請書。
- 申請單位應於本府公告申請期限內,檢具以下資料:
- 申請表(附件一)
- 計畫書(格式不拘,但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 申請單位簡介(包含立案證明、當選人證明書)
- 計畫緣起
- 計畫內容
- 計畫實施期程
- 經費概算表(自籌款項須超過 3 成,且須注意不予補助項目)
- 預期效益
- 其他有利計畫申請之相關成果。
評審方式
- 初審:採書面審查,無論是否進入複審,皆發函通知(預計於收件截止後 7 日內)
- 複審:採面試簡報,請依函內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與我們分享提案內容
- 評定方式:
- 與歷年 OST 行動計畫契合性 (40%)
- 公共影響力 (30%)
- 可行性 (20%)
- 創意性 (10%)
獲選補助方式
- 補助金額:每案以不超過 20 萬元為上限。並於 10 月底活動辦理完後,依實核銷。
- 公告補助審查結果後,請獲選團隊於收到通知公文 7 日內回函確認.
- 同一提案計畫可申請其他單位之補助,但應事先瞭解相關核銷及繳交成果報告程序或辦法,以避免不必要之爭議。申請者以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 ( 捐 ) 助時,應本誠信原則列明該活動之全部經費內容與擬向其他機關申請補 ( 捐 ) 助之項目及金額。
獲選團隊須履行之義務
- 成果報告書一份、過程記錄照片一式與核銷所需相關憑證一式
- 獲選團體於執行期程結束後,須配合本府辦理 OST 行動成果分享會活動 1 場
- 提案宣傳露出時,需標註文化部、臺東縣政府為指導單位
補助計畫期程
- 公布獲選審查結果時間:暫定 2026 年 4 月初發函通知,並公告於藝文平台上。請於收到結果後 7 日內依據評審建議修正計畫書,並函文本府備查
- 執行期間: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
- OST 行動成果分享會:預計於 2026 年 10 月底以前舉辦
其他補充說明事項
- 送審申請之文件,經送審後皆不予退件
- 本府保留評選方式與後續核銷與成果審核異動之權利
- 申請者如有違反本簡章規定或其他法令規定者,本府得視情節輕重追回部分或全部核定款項
- 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以非營利目的之公開發表與利用
- 其他未盡事宜,依照臺東縣政府文化類補助及捐助案件審查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