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115年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申請
申請需準備資料
- 申請書正本(務必簽名或蓋章)
- 有機證書影本
- 身分證、公司設立或登記文件影本
- 存摺影本
- 土地謄本影本(請提供半年內申請的第一類謄本)
- 土地租約或使用同意書影本
申請書確認注意事項
- 申請日期:請落於115/6/1~115/6/30期間
- 所有權人:地主全名及身分證字號
- 申請面積:面積為農糧署前一年之核定結果,若有疑問請參考前一段的審核通知書(*首次申請者則以驗證證書上的面積為準)
- 作物別:已由系統帶入。若同一土地混種,會顯示所有的作物類別 (例:果樹、蔬菜) 若資訊有誤須修正,請務必於修正處旁簽名或蓋章以示確認
注意事項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9月16日原民經字第1140040050號函釋,「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與「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不得重複領取。倘驗證或登錄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請先確認是否已申領相關補助,以免因重複領取而衍生後續追繳情形。
- 請各位農友務必於115年6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以掛號信寄至和諧,以利後續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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