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至116年2月1日期間,受理115年度農業設施保險費補助申請
農業部公告,自即日起至116年2月1日期間,受理115年度農業設施保險費補助申請,請相關基層農會於公告期間,受理農民申請保險費補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一、保險費補助申請
本次受理保險費補助申請,為農業部115年1月12日農授金字第1157452016號公告之「富邦產物農業設施颱風洪水保險」保險商品。
二、補助原則
- 補助對象:農民,不補助農企業
- 補助品項:「具固定基礎之結構型鋼骨溫網室」
- 補助標的:設施結構體,不包括附屬設備
- 補助保險費:二分之一;金額上限:每公頃新臺幣五萬元;要保人前一年度或前一期作,就同一補助品項亦有投保者,給予加額補助,金額以當年度保險費之百分之五計算
三、申請程序
農民得依本辦法規定,檢附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等,於受理期間內至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保險費補助。
四、附件下載
- 書函
-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