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發布「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
善用溫管基金協助事業與學研投入減碳與調適
為加速我國邁向 2050 淨零排放,我國自 2025 年起邁入碳排有價時代。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今年徵收 49.7 億元碳費已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供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之用。
補助對象
全面納入法定事業(含公司、行號、工廠、民間機構、行政機關(構)等)以及公私立大專校院與學術研究機構。
聚焦減量與調適項目
補助範疇包含轉換低碳或無碳燃料與製程、節能措施、二氧化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負排放技術、CBAM 因應,以及創新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技術研發等。
明定不予補助事項
為確保資源有效運用,屬事業法定義務(如盤查登錄、已核定碳費徵收對象自主減量計畫範疇、增量抵換、強制性碳足跡)者,不予補助。
補助上限與資訊公開
補助金額以全案總經費的 50%為上限。受補助案需配合成效評估,且資訊將按季公開於環境部網站。
詳細法規資料可至環境部新聞專區或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參閱。
附件: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總說明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