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補助-115年桃園市高溫敏感族群一級能效冷氣購置補助計畫
簡介
「115年桃園市高溫敏感族群一級能效冷氣購置補助計畫」係依據「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所訂定,旨在透過補助方式推動市民優先購置一級能源效率冷氣,改善更多高溫敏感族群(0至6歲幼童或65歲以上長者)居住環境室內空氣品質、提升節能效率及降低熱傷害風險。
本補助汰換(須有舊機)購置或新購符合經濟部能源署核准登錄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一級之冷氣(不含移動式冷氣、冰水主機),每處(戶)地址(電號)限補助1台,每台補助5,000元為限,未達上限金額者依實際購置金額補助。
申辦說明
申辦/補助資格說明
- 補助對象為設籍於桃園市之幼童(0至6歲)或長者(65歲以上)
- 安裝使用地址須位於桃園市轄內
處理天數
第一階段:收件次日起算10個日曆天完成審核通知 第二階段:收件次日起60個日曆天完成審核及核撥補助經費
申辦流程與文件
申辦流程
- 第一階段預約登記
- 承辦人員收件審核
- 發送預約核准補正通知
- 冷氣安裝(60天內)
- 終審與電匯撥款
應備文件
第一階段:預約登記
- 身分證明文件
- 高溫敏感族群實際居住證明
- 近半年內任1期台電公司非營業用之用戶電費單
- 載明型號之發票影本
第二階段:施作核銷
- 冷氣安裝前中後照片
- 汰換購置或新購一級能效冷氣證明文件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需)
備註
- 本方案每台「1級能效冷氣」補助最高新臺幣 5,000 元(若實際購置金額未達 5,000 元,則依發票金額核實補助)
- 每處地址(台電電號)限補助 1 台
- 排他條款:本年度已申請「115年桃園市高溫敏感族群降溫節能補助計畫」任一補助方案者或同一台冷氣已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如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等不予補助
- 終止時機: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若於期限屆滿前發生經費提前用罄,本府得隨時公告截止或終止補助申請
- 授權條款:申請即視同同意授權環保局向台電查閱114年至119年之用電度數等成效分析資料
附件下載
- 115年桃園市高溫敏感族群一級能效冷氣購置補助計畫公告
- 第2波懶人包-115年桃園市高溫敏感族群一級能效冷氣購置補助計畫
- 第2波常見問答
- 附件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word
- 附件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pdf
- 高溫敏感族群實際居住證明切結書word
- 高溫敏感族群實際居住證明切結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