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相關申請事宜
發布日期:115-04-10 上午 10:13
經濟部能源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8日 發文字號:能廣字第11506007620號
主旨:公告115年度「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相關申請事宜。
依據: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第六條及第八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推廣宣導階段受理申請期間:115年6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實質設置階段採隨到隨辦理。
- 依辦法第九條規定,申請文件應密封,外封套須書明獎勵對象名稱、地址、電話、傳真及「申請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計畫」字樣。採掛號郵寄者,送達日期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應於申請截止日下午六時前送達,並以本部所載日期為準;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 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絡本署黃先生,電子郵件:fdhuang@moeaea.gov.tw,連絡電話:02-27721370#6644;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吳小姐,電子郵件:chiayingwu@itri.org.tw,連絡電話:03-5914156。
- 詳細辦法資訊歡迎至能源署網站(https://reurl.cc/N2qrKe)查詢。
代 理署長 吳志偉
相關檔案
- 經濟部能源署公告稿 (95.1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