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5年農業生產機具(設備)補助計畫
發布單位:農經課 聯絡人:陳怡璇 聯絡人電話:(03)457-2105#2373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旨揭補助計畫內容如下:
- 申辦日期: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星期例假日或人事行政總處宣布停止上班時間不予受理),如核定預算用罄本年度本區即受理完畢。
- 申辦地點:本公所1樓農經課。
- 申辦所需文件:申請人身分證(申請人戶籍需在平鎮區)、印章、存摺影本、最近1個月內之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農地面積需大於500平方公尺且在本市轄內)等合法經營權資料或農保證明、發票及出廠證明。另售價超過新臺幣3萬元之農機具,需另檢附農業試驗所性能測定報告。
補助標準:
- 表列農機之補助機種及基準如附件,於表列補助上限內,一般農機補助售價之1/3,充電農機補助售價之1/2 為原則。
- 每位申請農民以補助1台為原則,且以新品為限。
- 售價1萬元以下機型不予補助(鏈鋸、農用抽水機(非定置式)引擎式1英吋除外)。
- 本計畫相關內容依桃園市政府核定「桃園市115年農業生產農機具(設備)補助計畫」之規定為準。
相關檔案:
- 115補助機種及標準表.申請書.領據.pdf (167.73 KB)
上版日期:115-02-03 下版日期:115-08-31